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事責任法專題研究二
Seminar on Liability of the Civil Law (Ⅱ) 
開課學期
108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陳忠五 
課號
LAW7206 
課程識別碼
A21 M632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6,7(13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:霖研二1502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82LAW7206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108-2「民事責任法專題研究」
課程大綱

-民事責任重要裁判評釋-


授課教師:陳忠五
2020.02-2020.06


課程說明
本學期預計以「民事責任重要裁判評釋」為主題,由任課教師事先篩選近年最高法院重要裁判,先講解裁判評釋的論證方法、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後,再指定個別裁判,分配由修課學生輪流報告。
課程之進行,以學生報告為主。裁判評釋,應兼顧學說反省。
研究方法或論證能力的訓練,是本課程重點!
上課時,老師將要求針對報告議題,充分討論或批評。
為了確保上課報告與討論的品質,選修人數有限制。非有付出相當時間的心理準備,請勿選修本課程。經常出席參與討論,是選修本課程的基本義務。出席狀況,將列入學期成績重要考核依據。無故缺席達3次,即以成績不及格處理。
學期成績,將依平時上課口頭報告、期末書面報告、參與討論情形及出缺席情形評定。


課程進行
課程進行,分二部分:
第一部分,開學後前二、三週時間,由授課老師講解裁判評釋的重要性、如何掌握爭點問題、評釋方法等,並說明課程進行細節,包括選課學生調查與人數管控、報告進行方式、報告題目與時間的分配事宜等。預計同學正式開始報告前,停課二週,以便同學有充分時間準備報告。
第二部分,開學後第五週或第六週起,由選課同學依分配裁判輪流報告。上課口頭報告必須事先交出報告大綱,作為發問討論基礎,上課口頭報告後,再依發問討論內容修正後,於學期結束以前交出正式書面報告。


報告注意事項
1,報告初稿,不求完整,簡要呈現大綱架構及重點內容即可。避免大量剪貼,力求凸顯思路歷程。
2,裁判所涉事實及爭點,盡量精簡摘要。同一事件的歷審裁判,簡要整理其發展脈絡即可。歷審裁判中,如有法律爭點或見解不同者,應予簡要呈現,以供比較異同。
3,引用文獻或實務見解時,不要單純抄錄,盡量重新摘要整理,但須掌握要義,避免誤解。文獻出處或裁判字號求其具體、精確。參考中文文獻,力求完整。參考外文文獻者,更佳。
4,報告前一週的週六夜晚12:00前,寄出報告初稿檔案給全體同學及老師。不必列印紙本。
5,報告時間,每人以20分鐘為原則,最長勿超過25分鐘。其餘時間,開放討論。老師將指定同學發問或評論,報告同學亦可再作回應或補充。


 

課程目標
參閱課程概述 
課程要求
參閱課程概述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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